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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阅坊 > 黑心女主爱上我[快穿] > 19.带亡国公主跑路了(8)

19.带亡国公主跑路了(8)

只好转移注意力,道:“怎么不叫我弱鸡了?”

林行歌有些难为情,又不愿表现出来,眼神飘忽,“一个女孩子,叫弱鸡多难听。何况那本就是你的外号,我们如今成了亲,自然要换个亲近些的称呼。”

莫笙见林行歌羞了,反倒长了胆子,升起一抹坏笑,“那不如叫声相公来听听!”

“什么相公!你又不是!”林行歌皱了皱鼻子,“要叫也该叫小娘子,我是少寨主,你就是压寨夫人!”

莫笙做了个鬼脸,正想起身,发觉腰腿酸软,没有一点力气。

“再歇歇吧。”林行歌将吃食放在桌上,眼中溢着宠溺,走过来坐在床边,拨开莫笙耳边的碎发。

“若是你也穿着新娘的大红喜服,一定更美。”

说着,把额头与莫笙相对,商量道:“我让人给你买些裙衣,你跳舞给我看,好不好?”

“好。”

一股独属于林行歌的女儿清香钻进莫笙的鼻子里,使得她没忍住亲了亲林行歌又嫩又软的嘴角。

嗞~

莫笙闭了闭眼睛,心道:“老西,就不能保持刚才对你骂不还嘴的状态吗?”

系统:“嘻嘻,那宿主要努力征服我呀!”

莫笙注意到系统话里的不同寻常,将这句话记在心里,打算往后有时间细细研究。

又缓了一阵,莫笙才颤巍巍走到桌边,食指大动。

林行歌则是拿起床上的白色帕子,小心翼翼地收紧一个荷包里。

莫笙瞧见了她这一系列动作,脸上本已褪去的红雾又重新笼上来。“你收进荷包里做什么,难不成要随身带着么!”

林行歌愣了一下,点点头,“我原本只是想收起来做个纪念,你这一说倒是提醒了我,以后我便贴身带着好了。”

“你还是收起来吧!”莫笙恨不得把头埋进粥里,“哪有人天天带着人家落红到处跑的!”

林行歌十分炫耀似的将荷包拿在手上晃了晃,“你是我的人了,这就是证据,我天天带在身上有何不可?”

闻言,莫笙心里甜滋滋的,“你就那么喜欢我?”

“从懂事起,我就喜欢你。”林行歌直视莫笙的眼睛,说得认真。

莫笙心里酸酸的,这样被珍视的感觉,让她起了贪念。

正如苏玦所说,朝廷的确在外面设了埋伏,且此次拿的兵器杀伤力十足,多亏了早加防范,给守山的寨兵配了藤甲,才避免更加惨重的伤亡。

熊大让人将苏玦从牢里带出来。

他翘着二郎腿,斜倚在兽皮榻上,随意问道:“你说你对兵器略通皮毛,可知那些官兵的弩是如何制得的?”

苏玦作了一揖,“那官兵手里的弩,十分精良,一般人想必很难做出来。不过在下倒是对排兵布阵有些见解,若是寨主不嫌弃,我愿投奔黑熊寨。”

熊大眯眯眼睛,“那我又如何知道,你不是朝廷派来的狗腿子啊?”

苏玦站直身子,正气凌然,“是不是奸细,时间自能证明。寨中大夫救我之时,我只吊着一口气。苏某还不至于拿父母给的命作儿戏,若是运气不好,岂不是要呜呼哀哉?”

熊大坐起身,“既如此,倘若你能帮黑熊寨击退三回朝廷的狗贼,我就信你。且击退还不算,要从他们手里弄些兵器来。若是你办不到,我也可现在放你下山。我黑熊寨从不滥杀无辜。”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苏玦转了一下手中的扇子,“寨主这约,我应下了。”

山下。

莫笙由林行歌牵着,走在集市上。

说起来,她们几乎不曾一同下山。林行歌十五岁前,熊大从不让她下山。莫笙呢,则是没兴趣。去趟市集要走十几里路,她可是没那个脚力。

今日,莫笙也是想全了林行歌的愿,才牟足了劲,陪她来寻常百姓的集市上走走。

两人走累了,便到一家酒楼填肚子,顺带歇歇脚。

隔壁桌两个文人模样的人相谈甚欢。

“听说了吗?最近都在传,‘得神女者得天下’。”

“听倒是听了,只是这神女,究竟是何方神圣?”

说说话的人虚捂住嘴,压低嗓门,“据说,神女出生之时口衔一颗赤石,天上金光乍现。”

莫笙手里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桌上,额上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阿洛,你怎么了?”林行歌拿出帕子帮莫笙擦汗,焦急道,“是不是中暑了?”

“没事,我就是突然想回了。这里一点都不好玩儿,人也多,叫人喘不上气。”莫笙握住林行歌的手,起身就往外走。

十五年前,大梁皇室诞下一名公主,口衔赤石,金光乍现,被视为祥瑞之兆。

当日,梁都大赦囚犯,张灯结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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