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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兔子

年关很快就到了。

苏晚晚已经快满周岁了, 现在她已经能够走能说了。

只不过走得还不是特别稳, 说话也不是很利索。

学会走路苏晚晚, 最喜欢一件事情,就是到处走着,从家里走去, 程家,再折回来。

一遍又一练习着。

从一开始走得并不稳, 到后来慢慢平稳起来。

“晚晚”门外传来程骁声音。

程骁背着一个箩筐,箩筐上用一层草铺着, 正站在院门外,看着她呢。

正在院子里练习着走路苏晚晚, 正到处撵着老母鸡在那跑着,就听到了门外传来程骁那一声喊。

她停下子撵鸡动作,眼睛晶晶亮, 看向程骁时候, 嘴角还咧开笑着“哥哥。”

脸上满是细汗,因为捻鸡动作, 脸上还沾着鸡毛,她却没有发现, 只朝着程骁笑着呢。

程骁被她动作还有脸上那样子逗笑了, 心情突然就舒爽了起来,再也没有了阴冷。他过去, 用衣袖给她把脸上鸡毛给抚下来, “晚晚在干什么啊”

苏晚晚指着老母鸡, 在那笑着。

家里这只老母鸡,还是姥姥从家里给带来,二房这边自己养鸡,也长大了,但还很嫩呢。

三只母鸡,加一个老母鸡,还有两只公鸡在那里,每天下蛋,都够晚晚他们兄弟几个吃了。

陆思华并没有把鸡蛋拿云黑市上卖了,也没有云供销社换钱,就都给晚晚他们补身子。

她总说,家里孩子以前没分家时候,吃得差,身子都败了。特别是苏建民,身子弱得一直长不大。晚晚出生后,有了分家机会,家里才能够慢慢好起来。

建国和建兵两人,因为出生时机还算好,当时苏老太在吃食还不算太苛刻。他们身子壮实,出生之后营养上还能跟得上,身子这才没败坏呢。

建民那是,运气不好,加上陆思华怀他时候,身体也不太好,就落下病根了,身子弱,又没有营养补,这才更加败了。分家是一个很好契机,陆思华又舍得给孩子吃,营养一跟上,身子也就壮实了。

从老宅搬出来之后,新房面积也大,除了建了五间草房之后,还有一个大院子,还有一块挺大菜地,陆思华收拾了之后,种了很多菜。

二房一家日子,总算是过得好了起来。

除了上房大房那边偶尔会过来打秋分之外,可以说分家后日子过得不要太舒爽。

“婶他们去地上干活了吗”程骁看了一圈,没发现陆思华和建国他们。

苏晚晚“嗯”了一声,拿手去抚脸,又把手上鸡毛和泥土往脸上蹭了点。

程骁看着,就去厨房里给她拿了块毛巾,细心地给她擦拭起了脸上泥土还有手上脏。

擦得非常用心,眼神中全是温柔,他说“这下,晚晚又干干净净了。”

苏晚晚就笑。

她喜欢温柔给她擦脸样子,全然没有对待别人时那种狠与冷。

“哥哥。”她又喊了一声。

苏晚晚喜欢这么叫他,不只是因为程骁曾经救过她,更因为其他原因。

程骁在别人眼里,是一个很阴狠人,偏执,但是在她眼里,他是个顶顶好人。他有着深厚感情,只不过他感情不像有些人那样表现那么明显。他把自己感情深深地隐藏在内心里,好像谁都无法让他在意似。

如果不在意,他不可能为了妹妹走失那么自责,那根本就不关他事情。他也不可能因为要保护自己母亲,持刀守在门口,不让梁赖子靠近半天,他不可能不知道那样做自己也可能会有危险。如果真是个冷心冷肺人,不会为了她跟狼群对峙,只是因为她是他最好朋友妹妹。

更不要说,在书里描写,只是因为原身对他关怀,曾经在他年少帮过他,他就那么执着地要保护她,甚至在她死后,拼了命地要对抗有着天道眷顾男女主。

不能因为他感情内敛,就把这些特点都给埋没了。

在苏晚晚心里,他是那个顶顶好人,跟她三个哥哥一样,让她在乎人。

正是因为这份在乎,她不希望程母在明年死去。她会时常看着程母身体,一有不对劲,就马上让程骁把程母送去医院。

不管程母是因为什么原因去世,她都不许这样事情发生。如果是因为那个梁赖子,那么这次程骁他们把这个无赖打断了腿躺在床上,未尝又不是一件好事。

给程骁争取些时间,哪怕一两年也好,程骁长大一些,也就不怕那个梁赖子了。

一切都是时间问题。

程骁喜欢这样带着苏晚晚,给她擦着小脸还有小手,心里软软。“晚晚,你看我给你带什么过来了”

从背后背萝里取出一物,递到了苏晚晚面前。

晚晚眼前一亮,眼睛就死死地盯在了程骁手上那团灰蒙蒙东西上“兔兔。”

苏晚晚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兔子。

这东西,要说好捉,其实也不好捉。狡兔三窟,哪有那么容易捉到而且还是活。死或许容易些。而且程骁才几岁,才八岁,就能够捉到活蹦乱跳兔子,这有多不容易事情。他肯定是用了大力气。

“喜欢吗”程骁眉眼松开了。

他就知道,晚晚肯定会喜欢这小东西。他当时看到时候,就觉得帮晚晚捉了,她一定会喜欢。

晚晚没有什么好玩玩意儿,这个小兔子刚出生没多久,晚晚玩着正好。

苏晚晚可高兴了,眼睛紧紧地盯着这兔子,朝着程骁露出了一个微笑。

她从来都是喜欢这些小动物,前世时候,她就有一条比熊狗,白白毛发,那也是她最爱。后来她比熊死了,她还难过伤心了好一阵。那个时候,她身体已经越来越不好了,随时都可能死去。她就没有再让父母哥哥们给她再买一只小狗。

如今,在这个时代,竟然能够看到小兔子,虽然不是白兔,那也是顶顶可爱,她很喜欢。

她用力地点头,很想告诉他自己很喜欢,但是眼睛却早就已经被小兔子吸引,眨都不管。

“晚晚,我帮你装在笼子里好不好”见她真喜欢,程骁心里也高兴得紧,就去给她弄小笼子。

苏晚晚可高兴了,有小笼子装着兔子,以后就不怕兔子跑了。

陆思华和苏建国他们回来时候,看到就是这样情况。程骁和苏晚晚两个人正趴在一个小竹笼子前面,晚晚拿着一个青草在喂着小兔子,旁边程骁守着她。

这样一幕,让人觉得好温馨。

苏晚晚也看到了陆思华他们回来,她指了指笼子“兔兔。”

苏建国说“程骁,是你抓”又说,“你应该抓一对,这样以后能够生小兔子,晚晚也会更高兴。”

一对吗程骁想了想,还真是,如果有一对,可不就正好能够生小兔吗

陆思华说“兔子多难抓,骁娃子能够抓回来一只,就已经费了很大劲了,你还让他抓一对,这不是为难他吗”又对程骁说,“骁娃子,别听你建国哥,有这一只就行了,晚晚有玩就行了。”

程骁却微微地皱着眉头,却还是觉得自己思考不够细,怎么能够只抓一只呢建国哥说得太对了,一定要好好想个办法,再去抓一只兔子回来。现在抓那只是个雌,再抓一只雄,正好配对,一雌一雄正好,以后也能够繁殖小兔子。

就在大家说话中,苏晚晚已经喂好了这只小兔子。

程骁将那只兔子放下之后,就回了自己家,并没有在苏家吃饭。不管陆思华怎么让他留下来,他都没有答应。他秉承着他娘香云叮嘱,不能随便麻烦别人,不能给别人增添不必要烦恼。

这一点,也让陆思华很无奈,程母就是这么细致,细致到让他们也有点儿无可奈何。

晚晚玩了一阵兔子,直到陆思华叫她吃饭,她才放下了手中青草。

苏勤回来得很晚,二房没有擅先吃饭习惯,都会等着苏勤回来,不管多晚,都会等他一起回来吃饭。

他也不会在外面待多久,一下班就会赶回来,除非他有任务出去,才有可能一去就好几天不见回来。但那也是在他提前跟家里人说好情况下,他不会在远行时候,却不跟家里说。

“骁娃子又过来了”苏勤洗手,坐到了饭桌前。

他已经在运输队干了有三个月了,慢慢,已经跟运输队站稳了脚根。

虽然依然只是个临时工,但他为人诚实,很得大家喜欢。也没有想象中,有人会欺负他情况发生,在外面大家还是和善多,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多欺负人事情。

苏勤在外面很多人都尊重他,也就是在家里,竟然自己父母兄弟都可以任意践踏,这是什么原因不是他傻,也不是他笨,是因为他存有一份孝心,一份对兄弟情谊。

当这份孝心,这份对兄弟情谊,慢慢地被那些人给消耗光了之后,剩下也就是他寒心,后面再想要占他便宜,已经没有那么重要。

真以为他愿意让他们这么占着自然是不可能。

将心比心,只有真心付出同时,能够真心回报,这份感情才能够继续下去。但如果有人践踏太多,也就不再存在任何亲情了。

没有人愿意,将自己一片真心掏给别人踩在脚底,能有一次,能有两次,却不可能还会有三次有四次。

现在苏勤心慢慢地硬了起来,从搬家这件事情已经可以看得出来,他已经不会再受上房那边压迫。

最多也就是存着一份责任一份义务,除此之外,也就没有多少感情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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