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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第107章

第107章

家里人倒是都知道了这事儿是宁氏干的, 确切的说,她才是幕后主使。

可问题是, 光老朱家的人知道这个事儿没用啊!外头人会怎么想怎么说还不照旧将矛头对准了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朱六郎

因为宁氏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朱母哪怕是她婆婆, 也一样没辙儿。

其实, 这也是因为老朱家已经分家单过的缘故, 就算是当婆婆的,也不能插手太多。再说了,宁氏怕啥她最怕的是发不了财,别的才不在乎呢,朱母又不可能为了这个事儿真叫二郎休了她。再说了,朱母私底下琢磨着, 怕只怕今个儿二郎真的休妻了,宁氏还是不会改的。

用宁氏的话来说,只要还能喘气, 那就要发财!

摊上这么个儿媳妇, 朱母也是无奈了。

第n场战役, 宁氏依旧获胜。

叫人没想到的是,就在朱母和王香芹退败后不久, 有一个既出乎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的人出现在了宁氏家门口。

宁氏送走了人后, 就去了后院那头,她是养了几只鸡的,为了吃蛋方便,结果才刚走到后院, 还没来得及喂鸡呢,就听到前头有人唤她。等她再度来到前院时,看到的却是有一阵子没见面的王大嫂。

“你……”见着正主,宁氏心下闪过那么一丝丝的心虚。不过,对她而言,心虚不心虚的也就那么一回事儿,反正哪怕明知道自己做错了,只要能发财那就不叫个事儿。

很快,宁氏恢复了正常,笑眯眯的领着王大嫂往里头坐,又是沏茶又是拿糕点果子的,殷勤得不得了。这要是换做温氏,被宁氏这般热情的招待,一早就心里发毛防备起来了。可王大嫂嘛,她跟宁氏的以前没太多交集,也就是几个月前因为刘神仙的缘故,才熟悉了起来,而且一开始的熟悉……那还真不是啥好话。

宁氏是因为拿人家当了小说里的女主角,天然的心虚,只是她脸皮厚绷住了而已。

王大嫂则是对刘神仙有些犯怵,连带看到刘神仙的狗腿子时,也会带上一些客气。

俩人互相谦让了一会儿,又说了一些客套话,再接着就沉默了。

乡下地头妇人们聊天说嘴,多半都是跟地里的收成、家养的牲畜、男人、孩子、公婆等等,就是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偏宁氏和王大嫂其实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可讲,谁让宁氏打小就吃好穿好的,嫁到老朱家以后日子过得也不错,之后更是连着发了好几笔财。而王大嫂呢她命是好的,可真要说享福,起码到目前为止,还没享受到太多的福,王举人那头倒是托管家带了银票来,可银票是捏在她公婆手里的,再说她也舍不得大手大脚的花销。

一时间,堂屋内的气氛略有些尴尬。

总这么尴尬下去也不是法子,宁氏是真的不想开口,她生怕王大嫂是来找她麻烦的,更怕的则是王大嫂会管她要钱。因此,她索性打定了主意先叫王大嫂开口,这样才能见招拆招。

又好一会儿,王大嫂大概是意识到宁氏不可能主动开口,她无奈的扯了个话题:“二郎媳妇,你最近听没听说过,县里有个听出名的话本子”

宁氏瞬间明了,可正因为她听明白了,才更加不能揽事上身,可装傻充愣也得有个限度,这事儿明显整个村子都知道了,哪怕宁氏眼下怀着身子,那怀孕又不代表足不出户,就算真的足不出户,还不兴人家上门来跟她聊天

略一迟疑,宁氏咬牙点了点头:“好像是有这事儿,咋了”

王大嫂拿眼上上下下的瞧她,却见她一脸的茫然无辜,仿佛真的跟这事儿无关似的:“刘神仙说你是个发财命,我原是不信的,可经了我自个儿这事儿,就再没了不信他的道理。可我寻思着,开饭馆子又能挣几个钱别说石门镇了,就算是县城里,开酒楼饭馆的,赚钱肯定不少,可发财呢啥叫发财命”

“嘿嘿,王大嫂你有话就直说呗。”

其实,她俩的年岁相差无几的,王大嫂是因为娘家穷且不靠谱,这才被耽搁了好几年,最后不得不嫁了个外来户王家。真要算起来,王大嫂、宁氏、温氏,这仨都是同龄人。

可同龄人嘛,其实不需要这般尊重的,一般称呼都是随夫家走。像王大嫂就喊温氏为大郎媳妇,喊宁氏为二郎媳妇。而私底下,温氏也好宁氏也罢,都是管王大嫂叫王家的。

称呼这玩意儿挺神奇的,有时候什么都不用说,光品位一下称呼,大概就能猜到对方在附近一带的地位了。只是,王家到底起来得晚,又不知道啥时候就会搬出去,哪怕他们家日后真的不一样了,村里人的感触其实并不深。也因此,背后大家提起王家就觉得他们家走了狗屎运,只是当面又不得不忍着酸劲儿捧着他们。

宁氏倒是不酸,原先她还羡慕过王大嫂,觉得这人命是好,啥都不用做就能享福。不像她,天天为了发大财,那叫一个累死累活的。

俩人一来一往的又说了一会儿话,宁氏明摆着是不愿意说出实话的,王大嫂见她实在是难缠,索性敞开天窗说亮话。

“我就问你,那书其实是你写的吧秀水居士也是你吧”

听到这话,宁氏心里一个咯噔,她是真没想到,王大嫂的直觉那么灵这要不是直觉太灵,难道还能是太了解她了不等她想出说辞来,王大嫂又是一叠声的发问,语气是笃笃定的,一副你瞒不过我的模样。

末了,王大嫂又道:“我特地来找你,可不是为了跟你闲话家常的,更不是来找你算账的。这事儿吧,你承认不承认对我来说也没差的。就是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你没少找我聊天,还缠着我问了不少事儿。我敢说,整个秀水村除了我们老王家,也就只有你对清楚家里的事儿了。”

宁氏眼神里透着虚,往左瞄瞄往右瞧瞧,就是不看王大嫂。

“你不用怕,我真的不是来找你算账的。我去过县城里,还特地去了茶馆里点了一壶茶,仔细的听那说书人说了故事。你写的挺好的,不过还是不够好,你要听听我说吗”

王大嫂还真就不是来找宁氏算账的,她跟王香芹不同,她完全没有隐私观念,再说了,宁氏既然要将她写成女主角,就必须捧着她。在茶馆里,当她听说书人说,那汪大嫂肤若凝脂、面带桃花、秀发乌亮、身段窈窕……

她那感觉啊,那可真的是太舒坦了,从小到大都没人这么夸过她啊!

宁氏是接受了王香芹的小说套路,觉得男主负责事业线,女主负责美美美,当然,因为才刚开了头,事业线尚未起来,可女主角的美丽却已经征服了大众。

当然,也征服了王大嫂本人。

王大嫂是头一回经历这种事儿,被人从头到尾仔仔细细且不重样的夸赞了一番。不单在书里被夸奖,人家说书人还是要自己加不少词的,这么一来,她这心里就更痛快了。

太舒坦了,简直比喝了蜜都甜!

所以,她不生气,她真的一点儿都不生气。

非但不生气,她还想好好感谢一下秀水居士,谢谢对方能这么昧着良心夸赞她。

宁氏目瞪口呆。

在意识到王大嫂真的不是来找她算账或者想要分钱后,宁氏立马承认了自己就是秀水居士,保证接下来会好好写他们一家子,尤其关于女主角的戏份,一定好好写,认真夸,变着法子不重样的赞美她。

王大嫂猛点头:“咱们家就算到时候搬到了邻县,也还会再回来的。你别忘了,我们家爷奶的坟还在这里呢。迁坟麻烦得很,今年肯定办不成了,估摸着起码也得等到来年清明了,兴许更晚也说不准。”

“那到时候碰面了,咱们再好好聊聊你给我说说你在本家那头过得啥好日子,我给你再写到书里去”

“成啊!再不然你也可以去邻县找我啊!我回头问王管家要咱们家的地址,实在不行你还可以打听,可容易打听了,你就说县学里的王学官。”

“没事儿的,我大不了去县学门口打听,我说我是王学官侄儿媳的朋友!成不”

“对对,就这么办。你还可以在去找我之前,先往石门镇孙家去一趟。你不是会写字吗不行就让小妹自个儿想法子,你叫她写个信,正好你要去邻县可以帮她捎过去。”

俩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热火朝天,完全不复之前的尴尬氛围。

等宁氏送王大嫂离开时,还一脸的恋恋不舍,站在院坝上一直目送王大嫂走远,走得彻底看不见了,这才准备转身回屋。

偏就在这时,温氏冷笑着出现了。

“咋了人家正主儿上门找你算账,你还挺舍不得的看来是骂你骂得不够惨。”

“你说啥”宁氏一脸的警惕,面对温氏时,她的防备值瞬间飙升到最高点。

“说啥我能说啥早先娘和四弟妹过来找你,你以为我没瞧见你们说话的声儿那么大,我就算想听不见都不成。啧啧,真没想到啊,你居然还能想出写书赚钱这种歪点子来。怎么着,饭馆子开不下去了刘神仙没跟你说以后咋发财”

“有你啥事儿啊”宁氏很是不高兴,“反正刘神仙说我肯定能发大财的,只是这段时间有些不顺罢了。等回头过中秋时,我再去找找他,说不定到那会儿我就顺利了。”

“你就是白丢钱!”

“那丢的也不是你的钱!”

眼看再这么吵下去也没啥意义,况且温氏有句话没说错,她是听到了朱母和王香芹跟宁氏的对话,却不是因为对方声音大,而是她故意听的壁角。然而,王大嫂和宁氏究竟说了什么,她却真的没能耐听到了,只知道没吵没闹,更没打起来,让她颇为失望。

最终,温氏只恨恨的瞪了宁氏一眼,转身走了。

她不是回屋去的,而是径自去了朱家老屋,找朱母等人挑拨去了。

可问题在于,眼下朱母压根就不需要她挑拨,宁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一跃成为了朱母最厌烦的儿媳妇。跟宁氏比起来,连温氏都瞧着要顺眼太多了。

挑拨的效果几乎没有,温氏是想借朱母的手去教训宁氏,偏朱母也毫无办法。

说了一大通的话,结果啥效果都没有,温氏气急:“娘啊!您可是二弟妹的婆婆啊!这年头,哪儿有收拾不了儿媳妇的婆婆你还这么年轻,这就叫宁氏骑到头上来了,那往后往后等你和爹年岁大了,那还有什么指望再不济,你倒是让二郎收拾她啊!”</p>

朱母看向温氏,一脸的冷漠:“我要是真的收拾得了儿媳,当初就不会由着你瞎折腾了。找二郎有啥用二郎跟大郎完全一个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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