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先前的一幕,她是因为用手捏了捏手臂上的小包,才出现的这本书,这本书的来历会不会与那个有关,于是用手又捏了捏手臂上的小包,只见眼前一暗,果然空中那金光闪闪的书消失了,只余破旧的茅草屋顶,时不时的探出来两根茅草在房顶荡来荡去。
吃过早饭,许家兄弟下地去了,家里的水田也该放水了,过不了多久就该插秧了。
而胡氏跟着吴氏去后院的菜园子种菜去了,许清妍好奇也跟了过去,既然这辈子要做个农家女,她觉得她还是熟悉一下农家的生活为好。
天气渐暖,菜园子边的野草也多了起来,许清妍不会种菜,只能帮忙除草,吴氏翻地,胡氏拌种子,等吴氏翻好地之后便将拌好的种子洒进已经翻好的地里,之后再薄薄的盖上一层细土,最后再浇点水就可以了。
许清妍看得新鲜,不禁有些手痒痒,还从来没有种过菜。最后从胡氏手里讨了一把种子,学着胡氏的样子洒了一垄种子,言明这算是她种的菜,以后也归她管。
胡氏跟吴氏见状不由摇头失笑,到底是个孩子,也就是两天的新鲜劲,过了这个劲可就不愿往这边跑了,不过也没事,反正还有她们照看着呢。
许清妍起身,看着她娘跟大伯母笑容,心想少看不起人,她一定会坚持到底的。
看着大伯母那张原本较好的面容,却生生的被一块疤痕给破坏了美感。心下不禁有些可惜,不过转念一想,要不是大伯母脸上的这块疤,说不定也不会嫁给她大伯。
说来许家生活贫困至此,许家兄弟竟然还都娶上了媳妇,却原来又有其在内情在,大伯母吴氏说是因着小时候摔跤,碰伤了脸,在左脸上留下了一块不小的疤痕,因为这疤痕,导致婚事上无人问津,男人娶妻多是爱俏,吴氏这种无疑是破相了。
吴家只是普通农家,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吴氏又是这个情况,自然没人上门提亲,把吴老爹给愁得不行,恰巧听说背山村的许家老大因家贫出不起聘礼至今二十有三了,也说不上人家。
许家的情况摆在那里,一般人家的闺女又如何看得上贫家破户的许家。
吴老爹见许家虽比自家穷了不少,但一合计,许家老大好歹是个未成过亲,又四肢健全的小伙子,总比让闺女嫁个年纪大的,又或者给人当后娘的好。
因此也没要许家的聘礼,便把吴氏嫁了过去。
至于原主的娘胡氏,又是另一段故事,胡氏没有兄弟,只有一个姐姐。胡家娘家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养老送终,所以姐妹二人必是要有一个留下招赘的,只是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胡家也不富裕,只是刚达温饱线,这样的情况要想招婿上门可不容易。这个年代男孩都是顶梁柱,若非家里实在过不下去,一般人家都舍不得让出一个儿子入赘,就是实在过不下去,没有办法的人家,也得选个有钱人家做上门女婿。
胡家又不符合有钱人家这个标准,所以招婿上门这事也只能一拖再拖。
许家也只有许光启跟许光华两兄弟,曹氏早年守寡,辛苦拉扯大了五个子女,实在是不舍得让出一个儿子做上门女婿。因为当下风俗,上门女婿地位极低,相当于嫁给了女方,所生子女得跟女方姓,并且女方有权休夫。
胡家想招婿上门,百年之后好有人养老送终,许家要娶媳妇,无奈出不起聘礼,再则又舍不得让儿子招婿,商量了许久,最后两家达成协议。
胡氏嫁到许家,所生子女姓许,但日后许光华得为胡家二老养老送终,胡家二老的身后事也得他来操持,待胡家二老殡天,胡家的家财也归他,许光华等于做了两家共同的儿子。也就是说胡氏爹娘日后年纪大了得跟许光华一起生活,让许光华奉养。现在没住在一起只是因为胡氏爹娘还干得动,所以才没跟他们住在一起,必竟许家并没有分家,若是同许家那么多人住到一处,也有很多地方不方便,许家也没有多余的房子让二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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