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几道菜。
一道海带炖排骨。
一道清蒸草鱼。
一道金银蹄。
一整根的金华火腿可以分为5个部位,分别是滴油、中方、上方、火踵和火爪。每个部位都有自己的特色和特点,所以在烹饪方法上就要利用各自的优点来进行烹饪,这样才能让金华火腿达到最佳的食用享受。
一根火腿倒挂着,它的最下部位就是滴油。这部位骨率20,瘦肉率低,滴油处的盐份和油脂最重。所以,更适合用来炖汤或者用来熬高汤用。配合清寡的食材搭配效果最好,比如和豆腐、冬瓜、竹笋等。
滴油在上就是中方和上方,这两部位有两道名菜,中方的排南火腿,和上方的蜜灶汁火方。
然后,再上就是火踵和火爪猪的蹄部,这个部位的骨头所占比例比较高,但是肉质还是比较细嫩,非常适合用来炖、煨的效果最佳。浙\1江有一道名菜叫做金银蹄,取火踵和火爪与一个新鲜猪蹄炖。火腿踵颜色金黄,鲜猪蹄颜色银白,所以叫“金银蹄”。
周明买了200支金字牌金华火腿。
都精修分割好了,真空包装。
周明取了火踵和火爪,跟一个新鲜的猪蹄一起炖。
在炉子上炖了很久。
此时是夏季,麦子已经沉掂掂的下垂。一阵风吹过,麦浪翻滚。
还过半个月就可以收割了。
在古代,农业是一个国家的国本。
所以,李世民这几天放下国事,出宫,走出长安城,来到田地里视察,看一下,这几天,李世民心情不错,因为今年,老天给面子,风调雨顺,是个丰年。
去年,贞观二年,李世民比较糟心,京师旱,蝗虫大起。李世民吞蝗,在贞观政要里记载着。,掇数枚而咒曰:“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
当走到周明的屋前,李世民耸了耸鼻子。好香。
李世民朝屋内喊道,“主人家在吗”
里屋回应,“在。”周明走了出来。
程咬金是个浑不吝,说道,“你做的什么菜啊,这么香。”
周明也是一个大方的人,说道,“我炖的金银蹄,现在马上到了吃饭的时候,几个客人要是不嫌弃的话。来我家对付这餐。”
程咬金说道,“那谢谢主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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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